
一、房屋拆迁起诉期限怎么确定
若拆迁方作出行政行为时,已告知被拆迁人起诉期限和诉权,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通常为6个月。
若未告知起诉期限和诉权,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1年。
若被拆迁人一直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涉及不动产的,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需注意,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被耽误的时间不计入起诉期限。
二、房屋拆迁起诉期限是多久
房屋拆迁起诉期限分行政和民事两种情况。
行政诉讼方面,若直接起诉,依据《行政诉讼法》,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方面,根据《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三、房屋拆迁补偿起诉有时效限制吗
房屋拆迁补偿起诉有时效限制。若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起诉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若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若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明确房屋拆迁起诉期限怎么确定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超过起诉期限才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如何处理,一般情况下可能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这会让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难以通过诉讼途径保障。另外,在确定起诉期限过程中,若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被耽误的时间是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的。若你对房屋拆迁起诉期限相关的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想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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