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担保诈骗如何进行认定
担保诈骗认定需从主客观多方面考量。
主观上,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意图骗取对方财物并非法据为己有。比如,虚构担保项目,根本无履行担保义务打算,只为骗取资金。
客观方面,实施了欺诈行为。常见表现有:一是虚构事实,像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担保物或夸大担保物价值;二是隐瞒真相,隐瞒担保物已被抵押、查封等重大事实。
此外,行为还需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例如,债权人因行为人虚假担保信息,误以为债权有保障而发放贷款。
若诈骗数额达到立案标准,会构成犯罪。依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需结合具体案情全面分析认定。
二、担保诈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主观方面:行为人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意图通过担保行为骗取他人财物。
客观行为:通常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比如,虚构担保物的真实情况,夸大其价值;或隐瞒担保物已被抵押、查封等事实;还可能伪造相关产权证明作担保。
行为后果:诈骗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若满足上述条件,可能构成担保诈骗犯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三、担保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担保诈骗一般涉及合同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其常见情形有: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等。若发现担保诈骗行为,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当探讨担保诈骗如何进行认定时,除了认定本身,还会衍生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担保诈骗认定成立,受害者该如何进行索赔呢?受害者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诈骗者返还财物、赔偿损失等。另外,担保诈骗涉及的犯罪主体可能不仅有个人,还有单位,单位实施担保诈骗在量刑上与个人犯罪有何不同呢?单位犯罪一般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处罚。如果您对担保诈骗认定后的索赔流程、单位犯罪量刑差异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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