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外情所产生的债务一般不能被收回。若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需共同承担。但如果该债务是婚外情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用于其与情人的消费等,那么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也只能向债务方主张权利,不能要求另一方偿还。在认定债务性质时,需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进行判断,如借款的用途、双方的约定等。总之,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婚外情债务是否可以收回。
二、婚外情债务如何追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外情债务追偿需区分债务性质及追偿对象:
1.债务性质认定
婚外情中一方为维持婚外关系产生的债务(如向第三者转账、消费等),属举债方个人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另一方无需承担该债务,若已实际承担,可向举债方追偿。
2.向举债方追偿
若夫妻一方替另一方偿还其个人婚外情债务,可依据《民法典》第176条(民事责任追偿),以举债方不当得利或违反夫妻共同债务约定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代偿款项,需举证证明债务系举债方个人婚外用途(如转账记录、债务用途证据)。
3.向第三者追偿
若举债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夫妻另一方可依据《民法典》第301条(共同共有财产处分),主张赠与无效,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如大额转账、房产等),需举证证明财产属共同共有且赠与未经另一方同意。
操作要点:需固定债务性质、财产流向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追偿,诉讼时需明确追偿对象及请求权基础(个人债务追偿或赠与返还)。
三、婚外情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婚外情共同债务认定需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属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存在婚外情,不影响该判定标准。
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是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也属共同债务。但一方因婚外情产生的不合理开支,如为情人购买奢侈品、支付分手费等,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债权人若主张是共同债务,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当探讨婚外情的债务可以收回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债务能否收回本身,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收回债务过程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另外,如果债务涉及第三方,比如婚外情双方以共同名义向他人借款,那么债务的分担和收回就更为复杂。倘若你在婚外情债务收回方面遇到难题,或是对证据收集、债务分担等有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的解答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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