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居期间能分割财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若能证明是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对于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比如,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分手时可按出资比例分割房产;若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为赠与等情况来确定分割方式。
二、同居是否能形成重婚的情形
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情形。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如果前一段婚姻合法有效,而后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这种同居可能构成重婚。这里强调“以夫妻名义”,比如对外宣称是夫妻、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等。
但单纯的同居,若没有上述以夫妻名义的情况,一般不构成重婚。不过,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同居,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如果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或者在民事上可能要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要认定重婚需综合多方面证据,比如共同生活的相关证人证言、对外的夫妻相称表现等,具体情况需依个案分析判断。
三、同居是否能要求赔偿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通常缺乏法律依据。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同居期间一方存在侵权行为,如殴打、虐待等,导致另一方人身损害,受害方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要求侵权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若双方在同居期间有财产约定,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受损方可以依据约定和相关法律要求赔偿。女方在同居期间怀孕流产,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男方给予一定补偿,但并非赔偿。
总之,能否要求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断。
关于同居是否能分割财产,不少人存在认知误区。不同于婚姻关系的法定财产制度,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更依赖实际出资、约定及使用事实。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需举证出资比例才能主张对应份额;一方在同居期间赠与另一方的贵重物品,通常视为个人财产,不纳入共同分割范围。此外,同居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也需结合财产分割情况明确承担责任。如果您正面临同居财产分割的具体难题,比如不知如何收集出资证据、不确定赠与财产的归属,或者想了解与婚姻财产分割的差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细节,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