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事案件让给钱结案代表没事了吗
刑事案件让给钱结案不代表没事了。刑事案件是国家公权力介入的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和证据决定,并非通过当事人之间给钱就能随意了结。
若让给钱的行为是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给予被害人赔偿获得谅解,这在量刑上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但不意味着案件终结,司法程序仍会继续推进。
而若存在司法人员违规收受钱财承诺结案等情况,这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徇私枉法、受贿等犯罪。所以,给钱结案不能简单等同于没事,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和司法程序判断。
二、刑事案件让本人去法院做什么
刑事案件中让本人去法院,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其一,若本人是被告人,去法院是参与庭审。法院要通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本人需在法庭上接受讯问、质证证据、进行辩护等,最终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其二,若本人是被害人,去法院可能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也可能是参与附带民事诉讼,就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主张赔偿。其三,若本人是证人,去法院是履行作证义务,向法庭如实陈述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总之,去法院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刑事案件让警察撤案会撤吗
刑事案件是否撤案并非由当事人要求就能决定。如果案件存在法定情形,公安机关会依法撤案。这些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即便当事人要求撤案,公安机关也不会撤案,因为刑事诉讼是国家公权力对犯罪行为的追究,不能随意因当事人意愿而停止。所以,让警察撤案要视案件是否符合法定撤案条件而定。
当遇到“刑事案件让给钱结案代表没事了吗”的疑问时,很多人会误以为赔偿就能彻底免除责任,但实际并非如此。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能通过赔偿“结案”,比如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即便赔偿了被害人损失,仍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轻伤、交通肇事等),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后,可能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但这和“没事了”有本质区别。仍可能留下案底,影响个人征信、就业等。如果对刑事案件中赔偿与刑事责任的边界、和解的适用条件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厘清关键问题,避免误解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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