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处理时,会先审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一般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对于明确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在离婚判决中确定债务的分担方式。不过,法院对债务分担的判决仅在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举证
离婚时,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相关借条、借款协议可作证据。
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提供购物小票、支付凭证、医疗票据等证据证明资金流向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子女教育费用、家庭成员医疗费用等。
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经营流水等证据,证明双方参与经营及债务与经营的关联性。
若另一方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债权人知晓夫妻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可认定为个人债务。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如下:
共签共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如夫妻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
家庭日常生活负债: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像日常买菜、子女教育等开销产生的债务。
债权人举证的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为共同债务。如债权人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反之,则认定为个人债务。
当探讨离婚时,法院会否处理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问题,其实还有相关的内容值得关注。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仅会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还会涉及到债务的认定。比如一些债务可能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另一方却不认可,法院就要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另外,对于已经处理过的共同债务,如果后续出现新情况,比如债权人有新的诉求等,也可能会产生新的法律问题。要是你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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