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需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用人单位误工证明等,以证实其收入减少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致残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误工费计算需哪些法律依据
误工费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进一步明确计算方式。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误工期间收入减少证明等。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应提供近三年收入凭证;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此时要证明从事的行业。
三、误工费赔偿需哪些证据
误工费赔偿需以下几类证据:
1.收入证据:有固定收入者,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单、银行工资流水、完税证明等,以证实其收入状况;无固定收入者,可提供近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如收入流水、业务合同等,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误工时间证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可证明因伤治疗和休息时间;若致残,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需有伤残鉴定书佐证。
3.劳动关系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误工期间未正常工作。
在了解赔偿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有哪些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误工费的赔偿期限如何确定,它通常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另外,当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时,其误工费的计算就较为复杂,一般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若你对误工费赔偿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计算标准本身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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