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已经约定仲裁机构,法院还能受理吗
一般情况下,若已约定仲裁机构,法院通常不会再受理。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效力,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约定仲裁机构意味着当事人选择了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而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如果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比如存在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如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等,那么法院可能会受理该纠纷。所以,关键在于仲裁协议是否有效,若有效则法院不应受理,若无效则法院可能会受理。
二、约定仲裁机构后法院受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仲裁协议有效需满足书面形式、明确仲裁事项及选定的仲裁机构等要件;若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如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仲裁机构不存在),则可能无效。
另依该法第二十六条,若起诉方未声明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有效仲裁协议的,法院应驳回起诉;若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可继续审理。
综上,约定仲裁机构后法院是否受理,核心在于仲裁协议效力及当事人是否在法定期间主张仲裁协议权利。有效协议且对方及时主张的,法院不予受理;反之则可能受理。
三、约定仲裁后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受理。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若存在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如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等,法院可以受理。另外,若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会继续审理。
当我们探讨已经约定仲裁机构,法院还能受理吗这一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若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或仲裁协议存在无效情形,法院可能会受理。此外,即便有仲裁约定,一方起诉后另一方未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也会继续审理。如果您在仲裁协议效力认定、法院受理程序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遇到具体案例不知如何处理,别让困惑困扰您。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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