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定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需从主客观两方面判断。
主观上,各行为人要有共同伤害的故意。即各行为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伤害行为,还认识到其他人和自己一起实施,且对共同伤害行为会造成的结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比如两人事先共谋去伤害他人,就存在明显共同故意。
客观上,要有共同伤害行为。既包括共同实行行为,如两人一起对被害人拳打脚;也包括分工行为,如有人负责殴打,有人负责望风等。各行为人的行为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导致伤害结果发生。
若行为人仅知道他人要实施伤害行为,但未参与且无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另外,部分人超出共同故意范围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由实施者单独负责。
二、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主从犯怎么认定
在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中,主从犯认定如下:
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如在犯罪中直接实施伤害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或者虽未直接实施但对犯罪的完成起关键作用、情节严重的。
从犯也分两种。一种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参与实施了伤害行为,但情节较主犯轻微。另一种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如为犯罪提供工具、创造条件、望风等。
认定时需综合考虑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实际参与程度、对危害结果原因力大小等因素。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主犯和从犯责任存在明显区别。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应对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责任,量刑通常较重。比如策划伤害行为、直接实施致人重伤等严重后果的主犯,可能面临较重刑罚。
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从犯一般是为犯罪提供帮助,如望风、提供工具等。从犯在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例如,仅为伤害行为提供刀具的从犯,其刑罚会比直接实施伤害的主犯轻。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准确区分主从犯,合理确定刑事责任。
在探讨如何进行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时,除了核心的认定方法,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应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是按照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区分主犯、从犯,进而承担不同程度的刑罚。另外,若部分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了犯罪行为,其责任认定又该如何界定。这些都是与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认定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的认定及相关责任界定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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