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异夫妻房产协议给子女,未过户在协议层面是可以的。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将房产给予子女的协议,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从物权角度,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未办理过户,房产所有权未转移给子女。
在此期间,若登记方擅自处分该房产,如出售、抵押等,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时可取得房产权利,子女权益会受损。并且,若登记方对外负有债务,该房产可能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为保障子女权益,建议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离异夫妻房产分割如何进行
离异夫妻房产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按约定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会采取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或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等方式。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三、离异夫妻房产可以买卖不
离异夫妻房产能否买卖,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产已完成分割,产权明确归一方所有,该方有权自行决定买卖,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但要注意,若存在对房产使用、处分等方面的约定,需按约定执行。
若房产未完成分割,处于共有状态,那么单方不能擅自买卖。根据法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否则可能构成无权处分。若一方擅自出售,另一方有权要求追回房屋,除非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所以,离异夫妻买卖房产,关键在于房产的产权归属和分割情况。
离异夫妻房产协议给子女未过户可以吗?除了协议本身的效力需结合签订情形判断外,未过户还暗藏多重风险:若房产被一方擅自出售给善意第三人,子女可能难以追回房产;若房产涉及原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也可能主张处置该房产。此外,若后续一方反悔想撤销赠与协议,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需结合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如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等)具体分析。如果您正困惑协议履行、过户障碍或权益保障问题,别让模糊认知耽误判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您梳理细节、规避风险,守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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