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能让检察院提出免于起诉
若想让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可从以下途径努力。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法定情形的,应提供相关证据,促使检察院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若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可积极向检察院提交表明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材料,争取检察院作出酌定不起诉。对于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要指出证据存在的问题,推动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
二、如何能让检察院重判起诉
要让检察院重判起诉通常较为困难,因为检察院的起诉意见是基于案件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的。但如果有新的重要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更为严重,可向检察院提交该证据并说明其重要性,检察院可能会重新审查并考虑加重刑罚。
或者在法律适用方面,若发现之前的法律适用存在错误或有更合适的法律条款可适用,可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经其审查后可能会调整起诉意见。
然而,这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且需经过法定的程序和审查。总之,不能随意要求检察院重判起诉,而应基于合法合理的依据进行尝试。
三、如何能让检察官做出不起诉
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有多种情形。
一是法定不起诉,即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自首、立功等情节。
三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若想争取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如有从轻、减轻情节及时提供证据证明。律师可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合法性等方面进行有效辩护,为争取不起诉创造有利条件。
当我们探讨如何能让检察院提出免于起诉时,除了明确法定适用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已达成刑事和解等),还需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其一,免于起诉后是否会留下案底?这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法定不起诉无案底,存疑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的记录影响需具体分析;其二,申请免于起诉需提交哪些核心材料?如认罪认罚具结书、和解协议、悔罪表现证明等,材料不完整可能影响申请效果。若你正面临刑事指控,对如何能让检察院提出免于起诉的具体操作、材料准备或后续影响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针对性解答,帮你理清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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