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赔偿损失范围一般包括预期可得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不过,预期可得利益的赔偿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该利益具有可预见性,即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是具有确定性,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这种利益是必然会得到的。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违约方的原因导致违约,可能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同时,受损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部分的损失无法获赔。
二、赔偿损失范围是否包括直间接损失
赔偿损失范围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指因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少,如财物损坏、人身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等,这是实际已发生的、直观的损失,赔偿此类损失是填平损害的基本要求。
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本应获得的利益因侵权或违约行为而未获得,比如因机器设备被损坏导致停产期间的利润损失。不过,间接损失的赔偿需满足一定条件,要具有可预见性,即违约方或侵权方在订立合同时或实施侵权行为时应当预见到该损失的发生;同时要与侵权或违约行为有因果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确定是否赔偿间接损失及赔偿的具体数额。
三、赔偿损失范围规则是怎样的
赔偿损失范围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完全赔偿规则: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的丧失。2.可预见规则: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其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为限。若损失不可预见,则违约方无需赔偿。3.减轻损失规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4.损益相抵规则:受害人基于同一原因受到损害并获得利益时,在其应得的赔偿额中应扣除其所获得的利益部分。
当探讨赔偿损失范围是否包括预期可得利益时,需明确其并非一概而论。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比如在合同违约纠纷中,若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该利益存在,且利益能通过合理计算确定(如买卖合同中,买方因卖方逾期交货无法按约定转售的合理利润),则通常可纳入赔偿范围;但若是主观臆测、无实际依据的“潜在收益”,则难以获得支持。若你正面临合同违约、侵权赔偿等具体纠纷,对预期可得利益的计算标准、举证要求仍有疑问,或需结合自身情况判断是否可主张该利益,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分析,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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