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租金过低可否解约
租金过低是否可解约需分情况判断。若合同有约定租金过低可解约的条款,出租方可依约行使解除权。若合同无相关约定,在租金过低构成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出租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
如果因情势变更,如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租金过低,继续履行合同对出租方明显不公平,双方又无法协商变更合同,出租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但需注意,主张显失公平或情势变更解约,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二、租金过低可否撤销合同
依据《民法典》,若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一方欺诈、第三人欺诈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租金过低若构成显失公平,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失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例如房东因急需资金,租客趁机压低租金,租金远低于市场合理价格,房东就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但如果是正常商业风险导致租金低,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则不可撤销。
三、租金过低可否解除合同
租金过低不一定能直接解除合同。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当租金低于一定标准时一方可解除合同,那么守约方有权依据约定解除。
若无约定,若租金过低是因情势变更,即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受不利影响方可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租金过低是因当事人意思表示错误,存在重大误解,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但若是正常的市场波动导致租金相对变低,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当我们探讨“租金过低可否解约”时,不能仅聚焦解约本身,还要关注解约后的关键争议。比如解约是否会触发违约责任,若房东因租金过低提出解约,是否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证明租金远低于市场公允价)?此外,若租客因租金过低想提前解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这些细节往往直接影响实际维权结果。如果你对租金过低解约的具体条件、举证要求或违约责任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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