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疗过失的认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医疗过失认定需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注意义务,这是核心要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包括一般注意义务,如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特殊注意义务,如在特殊病情、特殊医疗技术使用时的谨慎义务。
其次是医疗水准,要参照当时的医疗水平。判断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合理注意,应以同地区、同专业、同资质的医务人员通常能够达到的技术水平为标准。
再者是患者的特殊情况,患者个体存在差异,病情和身体状况不同,医务人员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的诊疗措施。若未考虑特殊情况致不良后果,可能构成过失。
最后是紧急情况,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下,不能对医务人员要求过高的注意义务,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其行为合理性。
二、医疗过失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医疗过失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患者:需对其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以及受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医,且身体遭受了损害。
医疗机构:在《民法典》施行后,一般情况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有医疗过失,需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但在《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疗机构需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三、医疗过失需哪些证据证明
证明医疗过失需多方面证据:
1.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它是医疗过程的原始记录,能反映诊疗的全过程和细节。
2.诊断证明:能证实患者所患疾病及病情严重程度,可证明医疗机构诊断是否准确。
3.检查检验报告:如血液、影像等检查结果,可判断医疗行为是否依循正常诊疗流程。
4.证人证言:同病房患者或家属的证言,能从旁佐证医疗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视听资料:如医院内监控视频、医患沟通录音录像,可直观呈现医疗现场情况和医患交流内容。
6.药品及医疗器械:留存使用过的药品、医疗器械,可检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当探讨医疗过失的认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时,除了正文提及的内容,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医疗过失认定后赔偿责任如何划分,这直接关系到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切身利益,不同程度的医疗过失在赔偿比例上会有差异。另外,医疗过失的认定时效也是重要方面,超过一定时间可能会影响认定结果和后续权益。如果你在医疗过失的认定、赔偿责任划分或认定时效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获取更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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