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使代位诉讼权的条件有哪些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若债权本身不合法,如基于赌博等非法行为产生的债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未到期,也不符合条件。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怠于行使”指债务人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相对人主张其享有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即若债务人不行使权利,会导致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等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不能被代位行使。
二、如何行使代位诉讼权
代位诉讼权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行使代位诉讼权,首先债权需合法且已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且该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自己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诉讼请求应明确要求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时,要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等证据。法院审理后,若认定代位权成立,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三、代位诉讼权行使需满足哪些条件
代位诉讼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享有的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权利的权利。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已到期。这是基础,若债权不合法或未到期,不能行使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怠于行使”指债务人不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相对人主张权利。
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若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未到期,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等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不能被代位行使。
当探讨行使代位诉讼权的条件有哪些时,除了核心的几个条件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行使代位诉讼权后,所获利益的归属问题,一般来说,债权人胜诉的,次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但这也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相应抵充。另外,代位诉讼权的行使范围也是有讲究的,要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若超出范围行使,可能会引发新的法律问题。要是你对行使代位诉讼权的具体操作、利益分配或者范围界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