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会受理。所需证据如下:
同居事实证据:可提供共同居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物业费及水电费缴费凭证、邻居证人证言等,证明双方存在同居生活的事实。
财产证据:若涉及财产分割,要提供财产来源及权属证明,如购房合同、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证明财产是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购置或有共同出资情况。
子女相关证据: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证明亲子关系,还可准备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二、解除同居关系需提供哪些证据
解除同居关系一般无需特别证据。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则需相应证据。
财产分割方面,要证明财产归属,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用以证明房产出资情况;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资金往来;购物发票,证明物品购买者。若有共同经营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合伙协议、财务报表等证据。
子女抚养纠纷上,出生证明可确定亲子关系;医院病历、学校证明等能证明自己对子女生活、教育的照顾情况;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可体现自身抚养能力。
若协商不成起诉,要准备起诉状及上述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三、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不受《民法典》中婚姻关系相关规定约束,解除时财产分割按一般共有处理。若能证明为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无法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分割原则上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如一方在购置财产时出资多,可能会适当多分。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重大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难以确定出资比例的,等额分割。此外,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处理。
当探讨起诉解除同居关系需要什么证据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若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就涉及如何合理分割。另外,若有子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承担也是关键。这些问题都与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密切相连。如果您在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证据收集上存在疑惑,或者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