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奸罪立案后,即便双方和解,犯罪嫌疑人通常仍需判刑。强奸罪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侵犯了妇女性的自主决定权,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而非被害人决定是否追诉。
和解可作为一个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获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但从轻处罚不代表不判刑,犯罪嫌疑人依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只有在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等法定情形下,才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奸罪和解后可撤案吗
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即便和解通常也不可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否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并非由被害人决定。和解一般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等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但这并不影响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的追诉。
不过,若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司法机关会依法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但强奸罪和解不属于法定撤案情形。
三、强奸罪和解后能不起诉吗
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和解后,不能决定不起诉。是否起诉由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法定情形,检察院应当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可不判刑或免刑的,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即便双方和解,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需追究刑责,检察院一般会提起公诉。不过,和解可作为量刑情节,法院量刑时会考虑,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
在探讨强奸罪立案后和解是否仍需判刑的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即便双方达成和解,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并不因和解而必然撤销刑事诉讼。另外,和解在量刑上会有一定影响,但不能完全免除刑事处罚。并且,强奸罪的定罪量刑还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如果犯罪情节恶劣,即便和解,判刑的可能性依然很大。若你对强奸罪立案和解后的判刑标准、和解协议的效力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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