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生理死亡时间以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其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自继承开始,继承人即可依法行使继承权。
二、继承人何时放弃遗产继承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也就是说,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时间上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方式上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愿。书面声明可避免后续纠纷,保障其他继承人权益。若在遗产处理后表示放弃,此时遗产所有权已转移,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三、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需哪些条件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
时间要求: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表示。若在继承开始前作出,不发生法律效力。
形式要求: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认定其有效。
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愿,若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放弃行为可被撤销。
不得附加条件或期限:放弃继承不能附带条件或期限,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放弃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出有效的放弃表示。
当我们探讨继承人从什么时候开始继承遗产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的保管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遗产保管人有责任妥善保管遗产,防止遗产遭受损毁、灭失等情况。另外,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如何对遗产进行合理的分配也是关键。不同类型的遗产,分配方式可能有所不同。若你对继承开始后的遗产保管、分配等问题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