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取保候审有哪几种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有以下几种情形: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此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随传随到。需注意,具体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审查决定。
二、哪些情况能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申请时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有固定住处和收入;保证金数额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等确定,起点为一千元。
需注意,对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的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等情形,一般不得取保候审,但符合上述第3、4项情形的除外。
三、哪些人可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以下几类人可申请取保候审:
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他们有直接申请的权利;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
可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
在探讨取保候审有哪几种情形之后,我们还需了解相关的延伸问题。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一系列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如果您对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形、期间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后的处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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