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保全方式包括什么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合同保全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合同保全措施主要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以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合同保全的代位权如何行使
代位权是合同保全方式之一,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行使方式如下:
1.以诉讼方式行使,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
2.需满足法定条件,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3.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当探讨合同保全方式包括什么时,除了已了解的主要保全方式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合同保全后,如果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到期,债权人能否直接要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债务呢?一般情况下,需通过法定程序,由法院进行裁决。另外,合同保全措施实施后,若债务人有异议,该如何处理呢?债务人可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异议并举证。若你对合同保全方式的实施细节、后续处理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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