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遗产怎么去分割
遗产分割需依法律规定进行。首先看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则按其内容分割,尊重被继承人意愿。
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无第一顺序则由第二顺序继承。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割。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二、遗产分割时遗嘱效力如何认定
遗产分割时,遗嘱效力认定需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以及伪造的遗嘱无效,被篡改的内容也无效。
再者,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且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此外,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符合上述条件的遗嘱,在遗产分割时应认定为有效。
三、多份遗嘱时哪份效力优先
依据《民法典》,多份遗嘱并存时,以最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先。
法律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例如,老人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后又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将该房产留给小儿子,若无其他无效情形,应以最后这份代书遗嘱为准。不过,前提是每份遗嘱都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在探讨遗产怎么去分割时,除了基本的分割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遗产中有涉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其分割方式会更为复杂,需要考虑到知识产权的有效期、收益情况等因素。另外,当存在债务时,遗产分割前要先清偿债务,剩余部分才能进行分配。这些情况都会影响遗产分割的最终结果。如果您在遗产分割过程中遇到诸如无形财产处理、债务清偿与分割的平衡等难题,或者对遗产分割的具体操作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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