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以公司名字借款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以公司名义借款,公司破产后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若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
若法定代表人或相关人员以公司名义借款,但借款实际用于个人,那么个人可能需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公司破产后债务通常由公司承担,但存在股东等主体过错或借款实际用途异常等情形时,相关主体也可能担责。
二、公司破产后股东需承担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破产时,若股东已足额出资,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清偿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股东可能担责。若股东出资不实,即未按章程规定足额出资,需补足差额并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破产后法定代表人需担责吗
公司破产后法定代表人是否担责需分情况。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法定代表人通常无需为公司债务担责。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法定代表人存在滥用职权、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或转移公司财产等违法行为,损害了公司或债权人利益,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若公司破产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妨碍清算,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当我们探讨公司名字借款破产后债务谁承担时,除了核心的债务承担主体问题,还有一些相关联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股东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债务的清偿顺序也至关重要,不同类型的债务清偿先后不同。如果您对公司破产后债务承担的具体细节、股东连带责任的判定或者债务清偿顺序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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