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权认缴部分可以进行股权质押,但存在一定条件和风险。
依据《民法典》,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认缴未实缴的股权在法律上属于可转让范围,所以理论上能质押。不过,质权人接受此类质押要谨慎。因为认缴股权对应的股东义务未完全履行,若出质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可能面临出质人未实缴出资的情况,需承担出资补足责任。同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时,登记机关可能会审查公司的章程、股东协议等文件,确认是否允许该认缴股权质押。
建议质权人详细调查出质人的信用和出资能力,在质押合同中明确出资义务承担等关键问题。
二、股权认缴部分能否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认缴部分可以办理股权质押,但存在一定限制和特殊要求。
依据《民法典》等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对于认缴但未实缴的股权,若公司章程无禁止性规定,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是可以质押的。不过,质权人需充分考量其中风险,因认缴股权对应的股东义务尚未完全履行,若出质人后续不履行出资义务,质权人可能面临股权价值减损等问题。
在办理时,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登记时设立。同时,要注意保障质权人权益,可在合同中明确出质人出资义务等相关条款。
三、股权实缴部分能否办理质押
股权实缴部分可以办理质押。依据《民法典》,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实缴股权意味着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其股权权属清晰、价值相对稳定,具备可转让性,满足股权质押的基本条件。
办理股权质押时,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后,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股权,但经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在探讨股权认缴部分是否可以做股权质押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股权质押后,若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清算,已质押的认缴部分股权该如何处理。另外,当认缴期限未到而出质人又无法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对认缴部分股权的权益如何保障。这些都是与股权认缴部分做股权质押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股权认缴部分做股权质押的具体流程、风险防范,或者上述拓展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顾问将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