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利用而享有的财产收益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上述财产权利,并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获得报酬,也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财产权。
二、著作权财产权保护期限多久
著作权财产权保护期限分多种情况。对于自然人作品,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发表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财产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若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则不再保护。
三、著作权人身权保护期限多久
著作权人身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这意味着作者对作品的署名、修改以及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等权利是永久受法律保护的。
而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这是为了平衡作者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在一定期限后让作品能更广泛传播利用。
在探讨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都包括什么时,除了已了解的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一般来说,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另外,财产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也十分关键,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要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明确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等,转让财产权则要订立书面合同。如果您对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许可使用和转让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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