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所有的合同都是要式合同吗
不是所有合同都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等特定形式的合同。
而在合同法领域,还存在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均可。
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去超市购买一瓶饮料,这种即时清结的交易形成的买卖合同,通常就是不要式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即可成立,无需特定形式。而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属于要式合同。所以,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并非所有合同都是要式合同。
二、哪些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常见的要式合同包括:
1.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3.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技术开发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要式合同必须签书面形式吗
要式合同不绝对必须签书面形式。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通常情况下,法定要式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未采用书面,可能影响合同效力认定。
但法律也有特殊规定,比如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说要式合同必须签书面形式,实际履行行为也可能使合同成立。
当探讨所有的合同都是要式合同吗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并非所有合同都是要式合同,除了要式合同,还有不要式合同。而要式合同在未满足特定形式要求时,其效力问题较为复杂。有的要式合同未采用规定形式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有的则可能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是在履行等方面存在差异。另外,在实际生活中,判断一个合同是要式还是不要式,对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确定至关重要。如果你对合同的要式与不要式区分、要式合同效力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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