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要向法院主张婚姻无效,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婚姻符合无效情形,依据《民法典》,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其次,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明婚姻无效的证据,如结婚证、身份信息、重婚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未达法定婚龄证明等。起诉状要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材料,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最后,等待法院受理和审理。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查,婚姻无效案件适用特别程序,一审终审。若婚姻被判定无效,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
二、主张婚姻无效需准备哪些材料
主张婚姻无效,需准备证明婚姻存在无效情形的材料。根据《民法典》,婚姻无效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若以重婚为由,要提供前一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结婚登记档案等,以及证明后一婚姻关系的材料。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需提供能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材料,像户口本、出生证明等。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主张,要提供能证明结婚时未达法定年龄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此外,还需准备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双方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如结婚证。
三、谁可主张婚姻无效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需要注意,向法院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且婚姻无效之诉,原告若申请撤诉,法院不予准许。
当我们探讨主张婚姻无效怎样去法院起诉时,除了了解起诉流程,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处理。一般来说,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和正常婚姻关系解除时子女抚养判定类似,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如果您在主张婚姻无效起诉过程中,或者对婚姻无效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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