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一般不必然能撤销股权转让协议。
若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基于重大误解签订协议、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且对方知道该欺诈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等致使协议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仅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不能随意撤销协议,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未办股权变更登记能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吗
未办股权变更登记,不一定能撤销股权转让协议。若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可撤销。根据《民法典》,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若无上述法定情形,不能仅因未办股权变更登记就撤销协议,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未办股权变更能解除转让协议吗
未办股权变更能否解除转让协议,需分情况判断。若协议有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可依约解除。若没有约定,符合法定解除情形时也可解除。
依据《民法典》,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若未办股权变更不影响协议目的实现,一般不能随意解除;若因对方违约致无法办股权变更且影响合同目的,守约方可解除协议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当探讨未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能否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撤销协议后,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该如何处理,是全额返还还是根据双方过错按比例返还。另外,在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已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的情况下,撤销协议后对于经营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又该如何分配。这些问题在实际情况中都可能引发诸多纠纷。如果您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遇到类似的难题,或是对未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撤销协议等相关事宜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精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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