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高空抛掷物品是否构成犯罪
高空抛掷物品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
“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一般指多次实施高空抛物行为、抛掷物品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形。
若高空抛掷物品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比如,抛掷物品致人重伤、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故意抛掷物品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所以,高空抛掷物品存在构成犯罪的法律风险。
二、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谁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规则如下:
1.直接侵权人担责:由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实际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可能加害者补偿: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即物品抛出或坠落范围对应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能证明自身非侵权人的除外;
3.物业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如安装监控、设置警示等)的,应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4.调查义务:公安等机关需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可能加害者补偿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
上述规则旨在强化对受害人的保护,同时明确各方主体的责任边界,推动高空抛物问题的源头治理。
三、高空抛物找不到肇事者谁担责
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若高空抛物找不到肇事者,整栋楼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住户需承担补偿责任。但如果住户能举证事发时自己不在家、无实施抛物条件等,可免除补偿责任。此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应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当探讨高空抛掷物品是否构成犯罪时,除了明确其本身是否入罪,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高空抛掷物品未构成犯罪,但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涵盖医疗费、财产修复费等。另外,如果多人居住的建筑物内发生高空抛物却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可能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若你对高空抛掷物品的刑事认定、民事赔偿责任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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