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官司怎样打?

最新修订 | 2024-07-23
浏览10w+
王颖律师
王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9人
专家导读 首先要对医疗机构进行过错鉴定确定过错参与度及责任比例。复印病历,找专业的律师做病理审查,或者自己委托鉴定机构做病理审查,判断医方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参与度。
医疗过错官司怎样打?

医疗过错官司怎样打?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处理该类案件提供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司法依据。该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有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明确了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这种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更好地体现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目前有些审判人员认为,依据该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在处于被告地位时,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患者或患者家人不承担举证责任,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或片面的理解。该规定字面所包含的文义表明,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只是部分倒置,即医疗机构仅就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至于患者是否在该医院就医治疗、有无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实际损失、存在哪些损失、损失多少等,举证责任均在患方。并且,只有在患方举证证明上述事实确实存在的前提下,医方的“举证责任倒置”才具有实质意义。

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就本案而言,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果需要鉴定,应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该类案件争议的焦点往往是“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及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这也是认定案件事实和当事人责任的难点问题。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了,案件的实体处理也就基本上有了定论。

医疗过错鉴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当事人的请求,委托专门机构且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为法官公正裁判案件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

它涉及法医学、赔偿医学、临床医学、药理学等多种学科,属法医学司法鉴定。在医患纠纷中,“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认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仅凭法官的知识和社会经验去对当事人提供的病历、诊断、医学文献及其陈述而就争议事实及责任做出评判是不客观的。因此,我认为一般情况下,在医患双方就“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原则上应当进行鉴定。

民诉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鉴定结论系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因此,申请鉴定属于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的内容。《规定》中关于鉴定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这一原则。《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了启动鉴定程序的一般原则,即除有《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情形外,鉴定应当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人民法院一般不能以职权委托鉴定。在这一原则下,一般都应是因当事人的申请鉴定行为引起的。

在案件争议事实不明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况下,按照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如果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鉴定,或者虽提出鉴定申请却不预交鉴定费或不提供相关材料的,依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由此,当事人的申请鉴定行为,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实体处理,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诉讼活动中法官应当就相关鉴定事宜向当事人进行明示。

大家可以阅读上述的文章进行了解。在实践中,医疗过错的官司,通常都是患者处于原告地位,而医疗机构处于被告地位。因此,为了证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患者应当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医疗过错的因果关系,方便法院作出评判。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医疗过错官司怎样打?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6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1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6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80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5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7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1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7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3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医疗事故责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52****482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778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1****585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打医疗过错官司怎么办?
打医疗过错官司可以通过撤诉等相关的方式再次的重新来进行起诉,这样的一种打错官司的话,主要就是因为主体方面存在着错误或者是其他方面存在错误。如果说不撤诉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官司赔偿只能按医疗过错鉴定吗
49浏览 2024-12-25
医疗过错官司怎么打
10w+浏览2024-10-28
打医疗过错官司第一步怎么做
如果想要打医疗过错官司,那么首先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找到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事项,然后再进行起诉。一般来说,首先需要提起诉讼,需要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最好还能够有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超过三年还能打官司吗
当当事人出现医疗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有时效限制的,当事人要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医疗纠纷超过3年向法院起诉的,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立案,但义务人有不履行义务抗辩权,起诉人可能会败诉。
2浏览 2024-09-04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差错和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差错与事故的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严重性不同。医疗事故必须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及严重的功能障碍。但是,下列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br/>一是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br/>二是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br/>三是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br/>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br/>(一)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br/>(二)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br/>(三)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br/>(四)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br/>(五)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br/>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极易混淆,应当掌握有关知识加以区别。<br/>医疗差错是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但后果较事故轻。按不良后果的程度,又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医疗意外指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使病人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务人员的过失。并发症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和症状,如剖腹手术后引起的粘连性肠梗阻,就是并发症。这类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后遗症疾病好转或治愈后遗留下来的组织、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如小儿后的下肢瘫痪,不属于医疗事故。<br/>国家对医疗事故首先注意定性,并区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技术事故是技术水平低造成的。根据危害程度,又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造成病人死亡;二级事故造成病人严重残废和严重功能障碍;事故造成病人残废或功能障碍。<br/>二、医疗事故又分为二等。医疗事故的确定非常慎重,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必须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并非随意可分。
434浏览
医疗过错官司怎样打
10w+浏览2024-11-06
打官司做医疗过错鉴定有必要吗?
打官司做医疗过错鉴定是有必要的,此时医疗过错鉴定的结果是可以作为诉讼的证据的。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过了诉讼期还能打官司吗
19浏览 2024-12-27
医疗过错的认定,医疗过错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医疗过错要如何认定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医疗机构过错的判断标准是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标准分为抽象标准和具体标准。 注意义务的具体标准,一般表现为法律和规章所规定的具体医疗行为的操作规程及医界惯例。成文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种诊疗护理常规、各项工作制度相对于医疗实践而言总是滞后的,实践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可能上升为理论,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以约定俗成的通行做法为注意义务标准,可以弥补一些新的诊疗方法因无成文的技术规范判定其是否存在过错的不足。承认约定俗成的通行做法,不等于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此来判定医疗过错。正确的做法是:对已有成文规定的,必须依成文规定加以判定。只有对一些新的诊疗方法,没有成文规定评定时,才可以考虑应用在本医疗领域通行的约定俗成的做法作为判定标准。 注意义务的抽象标准即医疗水准,医疗水准即合理的注意与适当的技术,就是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行为时,根据其岗位与职称,尽到符合其相应专业要求的学识、注意及技能,尽到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平的医务人员于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医疗水准是医务人员对于自己的专门领域的工作具备最低基准的能力,是医师之所以为医师、护士之所以为护士所必需的基本水平。医务人员应根据医疗水准,履行其最完善之注意义务。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行为时,怠于履行依该水准所应尽之注意义务,致他人身体损害的,即应被认定为有过错。
303浏览
医疗过错官司案例
10w+浏览2024-10-03
打医疗过错的官司需要进行举证吗?
打医疗过错的官司需要进行举证的。不管是打什么类型的官司,都是需要提起诉讼的那一方进行积极的举证的,举证的内容主要是可以支撑诉讼观点的证据,并且需要就证据的来源给出明确的根据。
10w+浏览
医疗纠纷
什么是医疗过错,如何认定医疗过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医疗过错 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过错是一种受主观意识支配的、受法律或道德否定评价的外部行为。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表现形式。《条例》中对医疗事故的定义中规定:“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就是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法定义务作为认定是否存在过错的标准。 1、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所承担的义务,如不得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说规定的义务。 总体来说,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中违反的义务主要是管理义务,如按批准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适格人员的任用、保证医疗设施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保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用品符合国家要求及按照规定保管医疗文件等。 2、医务人员的过错: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行为人即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需要按主客观标准进行判断。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及过于自信的过失。 医疗过失行为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的过错是过失,主要的目的是强调行为人没有主观恶意,如果是故意,则应按照刑法处罚或者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306浏览
医疗过错官司赔偿
10w+浏览2024-11-01
打医疗过错官司没有做尸检怎么办?
打医疗过错官司没有做尸检仍然是可以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的,如果医疗机构不同意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的。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218条当中规定,患者在诊疗过程当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存在过多的情况之下,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差错是医疗事故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医疗差错与事故的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严重性不同。医疗事故必须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及严重的功能障碍。但是,下列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一是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二是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三是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br/>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br/>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br/>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br/>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br/>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极易混淆,应当掌握有关知识加以区别。  ⑴医疗差错是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但后果较事故轻。按不良后果的程度,又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  ⑵医疗意外指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使病人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务人员的过失。  ⑶并发症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和症状,如剖腹手术后引起的粘连性肠梗阻,就是并发症。这类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⑷后遗症疾病好转或治愈后遗留下来的组织、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如小儿后的下肢瘫痪,不属于医疗事故。  国家对医疗事故首先注意定性,并区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技术事故是技术水平低造成的。根据危害程度,又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造成病人死亡;二级事故造成病人严重残废和严重功能障碍;事故造成病人残废或功能障碍。二、医疗事故又分为二等。医疗事故的确定非常慎重,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必须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并非随意可分。
433浏览
打错针医疗过错赔偿
10w+浏览2024-11-27
律图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责任 > 医疗过错官司怎样打?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35****1432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0****442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546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