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一方父母明确给自家子女的安置房,这是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我见过这样的案例,很清楚这种规定的意义。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指明赠与自己子女的安置房,也属于这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不能要求分。
婚后一方父母没明确只给一方,或双方父母都出资的安置房,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二、父母给的安置房离婚时咋分
首先要明确安置房性质。若该安置房是在夫妻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
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就按照出资份额比例来分割。
总之,关键在于确定安置房的出资及登记情况,以此判断其归属及分割方式。
三、父母给的安置房离婚时归属咋定
首先需明确安置房性质。若为婚后父母明确赠与一方,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安置房是婚后基于家庭共同利益获得,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若父母出资部分购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双方有共同还贷等情况,出资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总之,关键在于判断安置房的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及登记状况等因素,以此确定其在离婚时的归属。
在离婚时安置房如何分割的问题上,情况较为复杂。除了上述提到的几种常见情形外,如果一方在婚后对安置房进行了重大修缮、扩建等行为,这部分增值财产的分割也需要特别考量。另外,若夫妻双方对安置房的居住使用有特殊约定,在离婚时也会影响分割结果。你是否正面临着安置房分割相关的困扰呢?如果对于安置房在离婚时具体该如何准确分割,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细节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头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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