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中哪七种证据不用举证
在法律中,以下几种事实无需举证证明:
一是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比如万有引力定律等,属于众所周知的科学事实。
二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像当地广为人知的重大事件。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
三是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依据法律条文直接得出的事实结论。
四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有逻辑上的推导关系。不过若对方有反证可推翻。
五是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是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若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则不能免除举证责任。
二、法律里七种无需举证的证据有哪些
以下是法律规定的七种无需举证的情形(证据):
1.自然规律及定理、定律:如牛顿力学定律等,众人皆知且无争议。
2.众所周知的事实:像当地某知名建筑的存在等,大众普遍知晓。
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例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推定等。
4.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如屋内有脚印可推定有人进入过。
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可直接采用。
6.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仲裁裁决确认的事实同理。
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经过公证的事实具有较高证明力。
需注意,若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上述事实的,则不适用无需举证规定。
三、法律中七种无需举证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中七种无需举证的情形如下:
1.众所周知的事实:众人普遍知晓的客观情况。
2.自然规律及定理:如物理、化学等科学原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依已有情况合理推断。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公证文书证明的事实。
7.自认的事实: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
不过,上述(1)、(3)、(4)、(5)、(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在法律范畴内,明确了这几种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情况。自然规律与定理、众所周知之事、法律规定推定事实等多种情形,让我们对举证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那么,在实际的法律纠纷中,如何准确判断某一事实究竟属于哪种无需举证的类别呢?不同类别之间的界限又该如何把握呢?这些问题可能会困扰不少人。倘若你在法律实践中,对于这些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认定存在疑惑,或者对与之相关的其他法律问题有不解之处,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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