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分手时能将同居时其中一方买的房进行分割吗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该房屋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且是其在同居期间以个人财产购买,根据相关规定,通常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分手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但若房屋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购买资金来源于双方共同财产,或者双方有共同购房的合意,比如共同参与了购房决策、共同偿还房贷等,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能有权主张分割房屋的相应权益。比如要求返还其出资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等。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进行判定。
二、分手时一方出资房另一方有权分割吗
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且是其在婚前全额出资购买,一般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出资方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即便只登记在自己名下,在离婚时另一方也有权请求分割,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若未明确表示,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一方有权参与分割。总之,要综合购房资金来源、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定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
三、分手时一方付首付房产权归谁
这涉及到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律判定。若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离婚时对方有权主张补偿。比如,首付30万,贷款70万,婚后共同还贷20万及增值,这20万及增值部分对方可要求补偿。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购房款支付、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决。若婚前支付首付方能证明是其个人财产支付,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按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处理。关键在于出资情况及房产登记状态,不同情形产权归属有别。
当涉及同居期间房屋分割问题时,除了上述出资和登记情况决定房屋归属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要注意。例如,在分割房屋时,如果一方实际居住且对房屋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装修等添附行为,这部分添附价值也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另外,若房屋在同居期间有产生租金收益等情况,该收益的分配也会成为双方争议焦点。你是否在同居房屋分割上遇到困扰呢?若对房屋分割的具体细节、添附价值认定、租金收益分配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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