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关系包含哪些关系
夫妻关系包含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方面,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结婚而改变;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义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财产关系上,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如何界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界定如下:
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多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在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各项因素准确判断财产归属。若对财产界定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以明确财产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在存续期的认定,主要看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若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但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属于共同债务。像为家庭购置房产、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进货等。
此外,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符合上述条件。关键在于判断债务的用途及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以此准确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存续期内的债务。
夫妻关系涵盖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中,夫妻姓名权、自由权、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以及扶养义务都是重要内容;财产关系里,共同财产处理权、财产约定和相互继承权等不可忽视。若在实际生活中,你对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条件存疑,或者不清楚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该如何有效维权等问题,别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剖析,帮你更好地理解和处理夫妻关系中的各种法律要点,让你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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