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
在建筑工程领域,违约金能保障合同履行,约束双方依约行事。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所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否有违约金,关键看合同有无相关约定。
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违约金怎么算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后,违约金条款通常也无效。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此情况下,若一方因合同无效遭受损失,可基于过错责任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非依据无效的违约金条款计算。例如,因发包方过错致合同无效,给承包方造成如前期投入损失等,承包方可举证要求发包方赔偿实际损失。但需注意,主张损失赔偿要遵循合理、合法及与过错相适应原则。
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损失咋确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损失确定如下:
首先,双方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大小分担损失。比如一方因资质问题致合同无效,该方过错大,应多担责。
其次,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如已投入的材料款、人工费用等。可得利益损失,像依合同本可获得的利润等。
再者,需遵循因果关系原则,即损失与合同无效存在直接因果关联。
最后,确定损失数额时,要依据合理的鉴定、评估等方式。比如对已完工程质量合格的,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据此计算损失。若工程质量不合格,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计入损失;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不予支持,已付款项可参照过错返还,同时考虑因合同无效致双方的其他损失。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违约金问题涉及诸多细节。比如在实际违约发生后,如何准确计算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以此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是否合理。还有,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产生争议,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都至关重要。你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是否遇到过与违约金相关的困惑呢?如果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妥善处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违约金的各类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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