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一般是生效的。合同生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的条件。合伙人若有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是真实意愿,且内容合法合规,合同即有效。
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合伙人受欺诈、胁迫签订合同,或合同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等,合同可能被撤销或认定无效。同时,若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签订合同有特别限制,且相对人知晓该限制,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二、合伙人买卖合同怎样才会生效
合伙人买卖合同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合伙人需具备签订合同的能力。
其次,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使合伙人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合同。
再者,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从合同本身来看,要具备合同的基本要素,如明确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一般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并生效。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例如一些涉及特殊行业或特定财产的合同,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才生效。
三、合伙人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合伙人买卖合同无效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若合伙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通过欺诈或胁迫对方,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且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伙人与他人恶意勾结,故意损害相关方利益的合同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借买卖合同之名,行非法转移资产等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里强调是强制性规定,而非任意性规定。如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要求,则合同无效。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根据法律规定处理财产返还等问题。
在探讨合伙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生效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一般生效条件以及特殊情况下合同可能出现的变数。除了上述提到的这些情况,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比如一方认为另一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这又该如何判定呢?是依据最初签订的合同条款,还是有其他的法律依据?又或者当合伙人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其履行合同能力受到影响时,合同的效力是否会因此改变?如果您对这些与合伙人签订买卖合同效力相关的拓展问题存在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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