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有优先购买权但房东不卖给承租人怎么办
首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若房东未通知承租人便将房屋卖给他人,承租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房东出卖房屋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若房屋已过户给第三人,此时合同无法直接确认无效,但承租人仍可主张损害赔偿。因房东侵犯优先购买权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房东应予以赔偿。
需注意,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比如第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房屋存在优先购买权、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等,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将无法对抗第三人,只能向房东主张赔偿损失。总之,承租人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优先购买权。
二、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却不卖给承租人咋维权
首先明确,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若房东未通知承租人就将房屋卖给他人,承租人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先尝试与房东协商,指出其侵害优先购买权的行为,要求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果,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房东出卖房屋之日起合理期限内,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东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优先购买该房屋。但有几种情形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可能无法得到支持,比如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三人善意购买且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等。所以需综合具体情况,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房东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房东不卖给有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咋维权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若房东未通知承租人便擅自将房屋卖给他人,承租人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东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房东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此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定程序而被认定无效。其次,若合同无法被认定无效,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因其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所遭受的损失。在主张权利时,承租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东与第三人的购房合同等,以证明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及房东的违约行为,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意义重大。当面临房东未通知便卖房的情况,承租人要依据法律规定及时行动。如已过户给第三人,虽合同不能直接无效,但损害赔偿主张也极为关键。还有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况,也影响着承租人权益。要是你在实际租赁中遇到类似问题,比如不知道该如何计算向房东主张的赔偿金额,或者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优先购买权的条件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剖析,帮你更好地维护自身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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