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上海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双倍补偿款
在上海,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且逾期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主张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赔偿金,并非“双倍补偿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是前置程序,若用人单位在期限内支付工资,就不存在加付赔偿金情况;只有逾期不支付,劳动者才有权主张。所以判断能否获得加付赔偿金,关键看是否有责令限期支付及是否逾期不支付,而非仅看拖欠时长。劳动者若遇拖欠工资问题,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若对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上海拖欠工资超多久能获双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而关于拖欠工资的补偿,一般情形下,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并非单纯以拖欠时长来确定双倍补偿,关键要看是否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等法定情形。若遇到拖欠工资问题,应及时采取合法途径维权,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三、上海拖欠工资追讨双倍补偿有啥条件
在上海追讨工资双倍补偿,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首先,存在劳动关系。这需要有诸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你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证据。其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般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次日起计算双倍工资,最长计算十一个月。
若要追讨,你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需注意,劳动仲裁有一年的时效限制,要及时主张权利。
在上海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了解上述规定很重要。那么,当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资,企图逃避加付赔偿金责任时,劳动者该如何应对呢?是继续等待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还是有其他更有效的方式催促用人单位尽快支付呢?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加付赔偿金的义务,劳动者又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去保障自己能切实拿到这笔赔偿金呢?这些问题都与劳动者能否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紧密相关。要是你还对这些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及加付赔偿金的后续问题心存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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