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纠纷中违约金的计算需依据具体情况。首先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确约定,若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一般按约定计算。例如约定违约方需支付合同标的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那就依此比例乘以标的额得出违约金数额。
若没有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实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以平衡双方利益。
二、民事纠纷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民事纠纷中,违约金计算方式通常有约定和法定两种。
若有合同约定,按约定计算。比如约定逾期付款按未付款项的一定比例每日支付违约金。
若无约定,根据实际损失计算。一般以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为基础。例如卖方违约不交货,买方因重新采购多支出的费用属直接损失;若因交货延迟影响买方销售预期的利润损失为可得利益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及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由法院或仲裁机构酌定违约金数额。比如一方轻微违约,另一方损失也较小,法院可能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需注意,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调整。
三、民事纠纷中违约金过高如何认定
在民事纠纷里,认定违约金过高需综合考量多因素。司法实践中,常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进行判断。
一般而言,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通常认为,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比如,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10万元,若违约金超过13万元左右,就可能被认定过高,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具体案件还需结合具体事实与证据,由法院依职权判定。
当我们探讨民事纠纷中违约金的计算时,会发现它确实是个复杂的问题。除了上述提到的计算方式,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损失赔偿范围时,对于可得利益的计算标准和证据要求是什么。又或者当违约方对违约金数额提出异议,要求调整时,具体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这些问题都可能在实际纠纷中引发争议。如果您对民事纠纷中违约金的计算还有其他疑问,或者在相关案件中面临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思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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