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离婚时,没拿到产权证的房子,法院一般不判归属。这是由于产权不明确,谁最终拥有房子不确定。
我见过不少类似情况,双方为此争得不可开交。
2.法院通常会按实际情况,判一方使用房子。
像实际居住、经济状况等都是考量因素。
3.房子有了完全产权后,若对产权归属有分歧,能再起诉。协商好的,去办产权变更登记。
身边就有夫妻这么处理,倒也和平解决了问题。
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子离婚能咋分割
对于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子,离婚时的分割情况如下:
首先,双方可协商解决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由哪方继续使用。
比如,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法院可判决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还有,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房屋进行了出资等贡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因素,确定房屋使用权益的归属,待取得产权证后,双方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所有权。
总之,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子离婚分割相对复杂,需结合具体情形,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妥善处理。
三、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子离婚咋定归属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子离婚时归属认定较复杂。首先要判断房屋性质,如属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虽未办证也可协商归属。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产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产权证后再另行起诉分割产权。实践中,需综合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屋贡献等因素判断。例如,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即便未办证,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房屋使用及后续产权分割协商处理;若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可能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在离婚涉及没拿到产权证的房子时,法院一般不判归属,判一方使用。等房子有了完全产权后,若对产权归属有分歧,还能再起诉,协商好的去办产权变更登记。那如果一方在使用房子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等行为,这些投入在之后产权确定时该如何认定呢?又或者在一方使用房子期间,另一方有故意损坏房屋设施等情况,受损方该如何维护权益呢?对于这些离婚房产相关的后续问题,若您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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