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物业撤离三年了欠的物业费要不要交
若物业服务期内依约履行保洁、安保、绿化等主要职责,即便撤离三年,业主因当时服务事实,仍有支付物业费的责任。
要是物业撤离前没按合同服务,像垃圾长期不清理、安保不力,业主能主张物业违约,要求少交或拒交物业费。
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民事权利时效三年。若物业撤离三年没向业主追讨,且无中断、中止情形,业主可能有抗辩权,可拒付,但不影响应支付的义务,只是诉讼中对业主有利。
二、物业撤离三年后,物业费该咋交
首先要明确物业撤离原因及后续小区管理情况。若物业擅自撤离未依法依规办理交接等手续,导致小区秩序混乱、公共设施损坏无人管等,业主可暂不缴纳物业费,并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若物业撤离后小区有新的管理主体接管,且正常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业主应按规定向新管理方缴纳物业费。若新管理方服务存在严重瑕疵,业主可通过合法程序,如书面反映问题、召开业主大会等,要求其改进,若仍未改善,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减免相应物业费。
但需注意,若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新管理方或原物业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费,业主也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影响自身信用等。
三、物业撤离三年后,剩余费用该谁承担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物业撤离是因合法合规终止服务且已完成相应交接等程序,剩余费用承担要看合同约定及后续处理。比如合同约定撤离时费用结清,那后续就无争议。若合同未明确,撤离后小区若有新的管理主体承接部分职能,相关费用可按新约定或责任划分处理。若撤离不合法,物业应承担违约责任,剩余费用不该由业主无故承担。但要是因业主共同原因导致物业撤离,可能需业主自行协商承担剩余费用。关键在于分析物业撤离原因、合同条款及实际责任归属等因素,以确定最终承担主体。
在物业服务相关事宜中,除了上述提到的物业费支付责任、违约情形及诉讼时效等内容,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如果业主对物业的服务质量有争议,在主张少交或拒交物业费时,如何收集有力证据来证明物业确实存在服务瑕疵呢?另外,当物业以各种理由要求业主补交撤离期间的物业费时,业主又该如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合理应对呢?如果您对这些问题存在疑惑,或者在处理物业相关纠纷时遇到困扰,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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