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款的分配需先明确其性质。若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拆迁补偿基于房屋产权进行,拆迁款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款通常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若拆迁补偿涉及人口安置因素,对于基于双方人口获得的补偿份额,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分配。总之,关键在于确定拆迁款的来源和性质,以此决定分配方式。
二、拆迁款拿到后离婚房产咋分
拆迁款拿到后离婚房产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款一般也属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拆迁:若安置房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一般仍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差价部分及婚后共同出资装修部分,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另一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外,若拆迁政策基于人口因素给予补偿,如按人头分配的面积等,这部分利益也应在离婚时合理分配。具体分割时,需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长等因素,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三、拆迁款到手离婚时安置房咋分
首先要明确安置房性质。若为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基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安置,如用夫妻共同房产拆迁换得,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比如考虑房屋来源、双方对房屋贡献等。
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可通过竞价方式,出价高者得房,并给予对方相应补偿。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应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当我们探讨拆迁款的分配时,明确其性质是关键。除了上述提到的常见情况,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复杂问题。比如,若拆迁后用拆迁款购买了新房产,这新房产又该如何认定归属呢?是属于个人财产转化,还是依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再比如,如果一方在拆迁过程中隐瞒了某些关键信息影响了拆迁款分配,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又该如何评判呢?若您对拆迁款分配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其他相关法律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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