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风险代理合同通常不能由一方单独解除。这种合同是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针对特定法律事务签订的,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协议。
2.从民法典层面来讲,要是没有法定的理由,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解除合同。比如遇到不可抗力,让合同目的没办法实现,或者一方明确表示或者用实际行动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违约情况,这些属于法定事由。若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又不符合法定事由,那就是违约,得承担责任,像赔偿对方损失之类的。
3.要是合同里有约定解除的条款,当符合约定条件时,一方就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二、风险代理合同解除需遵循啥规定
风险代理合同解除,一般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若合同约定了解除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依约解除。比如约定案件败诉则合同解除。
其次,依据《民法典》,若存在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解除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再者,若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另一方也有权解除。
解除权行使应在合理期限内,否则可能丧失。解除时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风险代理合同无效有啥法律后果
若风险代理合同无效,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双方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比如,委托人已支付的代理费,律师应予以返还;律师已提供服务对应的合理费用,委托人需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若律师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致合同无效,需赔偿委托人损失;若委托人欺诈导致合同无效,也应赔偿律师损失。对于违法所得,应予以收缴。如通过该无效风险代理合同获取的非法利益,会被依法收缴。总之,合同无效后,双方需依法律规定处理善后事宜,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风险代理合同中,关于能否单独解除合同是一个关键问题。我们知道通常不能由一方单独解除,其受法律保护。从民法典看,无法定理由不得随意解除,否则构成违约需担责。若合同有约定解除条款,符合条件时可按约定解除。那要是对风险代理合同的解除条件理解不清晰,比如不确定某种情况是否算法定解除事由,或者对约定解除条款的具体适用有疑问,该怎么办呢?别担心,如果您在风险代理合同解除相关问题上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