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股东亏本如何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亏本承担责任情况取决于公司类型。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公司经营亏本,股东仅在未足额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已足额出资,则无需额外承担公司亏本产生的债务。
股份有限公司里,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同样,足额认购股份的股东,通常不用为公司亏本担责;未足额认购的,要在差额范围内担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亏本后债务承担责任怎么定
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亏本,通常先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债务清偿。
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需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比如,股东应出资100万,实缴60万,公司资不抵债时,该股东可能要在40万范围内承担责任。
特殊情况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有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亏本后出资义务是否仍需履行
股东的出资义务是法定义务,一般不因公司经营亏本而免除。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亏损并不影响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定性。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公司进行减资程序,且符合法定减资条件和程序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可能会相应调整。但减资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债权人等。
所以通常情况下,股东亏本后仍需履行出资义务。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补足出资,债权人也可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对公司亏本承担责任情况取决于公司类型。这三种公司类型在股东责任承担上各有特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多在出资范围内担责,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无法证明财产独立则要承担连带责任。那如果公司亏本后,股东之间对于责任划分产生了分歧该如何解决?股东承担责任后又是否有相应的权利可以主张?如果您对这些与股东对公司亏本承担责任相关的后续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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