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结案两年的案子还会追究吗
民事案件方面:通常遵循“一事不再理”。同样的当事人,基于相同法律关系和诉求再次起诉,法院大多不受理。不过要是出现新事实、新证据等法定情况,就可能重审。
刑事案件领域:生效判决要是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没错,一般不再追究。要是有新证据表明原判决有错,影响定罪量刑,或证据有问题,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重审。
行政案件也是:生效结案后通常不能再起诉,但有像发现新证据这类法定事由,也可能重新处理。
二、结案两年的案子还能再被追究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超过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对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另有规定。若已过诉讼时效,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所以结案两年的案子是否还能被追究责任,需区分刑民案件及具体情形来判断。
三、结案两年后还能重新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结案两年后不能重新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等。若已结案两年,可能已过追诉时效。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比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这些特殊情形,若不符合,通常不能重新追究刑事责任。
在各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保障司法秩序和当事人权益的重要准则。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无论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都存在突破这一原则进行重审或重新处理的可能。比如在民事案件中,新事实的出现如何界定?新证据又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被认定有效从而推动重审?刑事案件里,审判监督程序具体该如何启动,哪些证据问题足以影响定罪量刑?行政案件中,对于新证据等法定事由的审查标准又是什么?若您对这些相关问题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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