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头要约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认定合同成立。根据《民法典》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若受要约人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以口头或其他能让要约人知晓的方式作出承诺,合同即成立。比如甲对乙口头要约卖某货物,乙当场口头承诺购买,此时合同成立。
但要注意,若要约有明确承诺期限,受要约人未在此期限内承诺,要约失效,合同不成立。且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一致,若有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原口头要约合同不成立。总之,单纯口头要约不一定能认定合同成立,需结合承诺等情况综合判断。
二、口头要约认定合同成立有何条件
口头要约认定合同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要约人发出内容具体确定的要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以口头形式作出承诺。若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即时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与要约一致,若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则为新要约。要约人及时收到承诺,若因其他原因导致要约人未及时收到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否则该承诺有效。一旦满足这些条件,口头要约所订立的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受合同约束。
三、口头要约合同成立要满足啥条件
口头要约合同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了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且内容具体明确。受要约人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了有效的承诺。承诺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若有实质性变更则构成新要约。要约与承诺之间有明确的合意。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满足上述条件,口头要约合同即成立。需注意,为避免纠纷,能采用书面形式的,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当我们探讨口头要约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认定合同成立这一法律要点时,其实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内容值得关注。比如,若合同成立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欺诈行为,那么受欺诈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又或者合同成立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呢?这些都是围绕口头要约合同成立后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如果你对这些后续相关问题也有疑惑,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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