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嫌疑人到案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嫌疑人到案后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嫌疑人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人需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金的数额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二、嫌疑人到案后监视居住条件是啥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嫌疑人到案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需注意,监视居住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三、嫌疑人监视居住有哪些执行规定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执行规定如下: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法定义务,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了解了嫌疑人到案后取保候审的条件及申请时的相关要求,相信大家对这一法律程序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但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存在诸多疑问,比如保证人如何认定其保证能力是否足够,保证金数额具体是依据哪些详细因素来确定等。如果您对取保候审相关事宜还有任何不解之处,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读,为您答疑解惑,让您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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