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数码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数码摄影作品著作权归属一般遵循以下规则。通常,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该摄影作品著作权归作者即拍摄者所有。
若作品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其意志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著作权归该组织。
委托创作数码摄影作品时,有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的,依约定确定;未约定或无合同的,著作权归受托人即实际拍摄者。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部分可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
二、数码摄影作品著作权归谁如何判定
数码摄影作品著作权归属判定如下:
一般情况下,著作权属于拍摄者。若拍摄者是受他人委托创作,在无相反约定时,著作权归拍摄者;若拍摄者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创作,著作权归属依单位与拍摄者的约定,无约定则归拍摄者,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其意志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著作权归该法人或组织。总之,判定时需综合考虑创作主体、委托关系、工作任务性质等多方面因素,以准确确定著作权归属。
三、数码摄影作品侵权如何认定
数码摄影作品侵权认定主要考量以下方面:
首先,看是否具备接触可能性。若侵权人有机会接触到该摄影作品,比如作品曾公开传播、在特定场合展示等,就满足了这一初步条件。
其次,关键在于实质性相似。需对比两者在画面构图、主体内容、表现手法等方面是否高度相似。如果在这些核心要素上基本一致,构成实质性相似,侵权可能性就较大。
再者,还要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若其明知是他人作品仍擅自使用,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对作品来源尽合理审查义务,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全面判断数码摄影作品侵权问题,确定侵权成立后,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数码摄影作品著作权归属一般遵循以上规则。在实际情况中,可能还会存在一些更为复杂的情形。比如当摄影作品涉及到职务创作时,著作权归属又该如何认定呢?还有,在作品被改编、翻译等衍生利用时,原作者的著作权又如何保障呢?这些问题可能会让你感到困惑。如果你对数码摄影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具体细节、复杂情况或者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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