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虽未签字但已实际履行的合同,是否有效成立
通常情况下成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虽未签字,但已交付货物,买方也接收并使用,就可认定合同成立。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拒绝接受的,合同不成立。所以,未签字却已实际履行的合同,若对方接受履行,一般成立。
二、未签字却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成立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成立一般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等过程,并达成合意。虽未签字,但一方当事人实际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且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更注重合同双方实际的履行行为和事实状态。例如,一方提供了货物或服务,另一方接受并使用或支付了相应对价,即使没有签字,也可认定合同有效成立。因为实际履行行为已表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履行意愿。不过,若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另当别论。具体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合同是否有效成立。
三、未签字的合同履行后,效力该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多种,虽未签字,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且有效。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一方交付货物,另一方接收并使用,即便未签字,合同也成立生效。因为履行行为可视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从事实行为上达成了合意。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但如果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等,即便履行也不影响合同无效的认定。所以,未签字合同履行后的效力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关键看是否满足合同成立及生效的要件。
关于未签字却已实际履行的合同是否成立这一问题,想必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还会存在更为复杂的情形。比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该如何判定双方责任?若一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是围绕此类合同可能衍生出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未签字却已实际履行的合同还有其他疑问,或者在合同相关事宜上需要专业指导,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详尽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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