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小股东代位诉讼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小股东代位诉讼权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公司利益受损。即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存在侵权行为致使公司权益减损。
其次,公司怠于行使权利。公司在知晓权益受侵害后,没有通过合理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如未向侵权方主张赔偿等。
再者,股东资格要求。提起代位诉讼的股东需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最后,前置程序履行。股东需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损害公司利益时,需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起诉。只有在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自收到请求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将使公司利益受难以弥补损害时,股东才能以自己名义代位诉讼。
二、小股东如何行使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小股东行使股东代表诉讼权,首先需满足前置条件,即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之后,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公司权益受损及侵权事实等。在诉讼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遵循举证规则等。小股东需秉持善意,以维护公司利益为出发点,确保诉讼的正当性。要注意诉讼时效等法律规定,避免因自身疏忽导致权利丧失。
三、小股东怎样维护自身的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重要权利。小股东维护自身股东知情权,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查阅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股东知情权范围及行使程序。然后,依据《公司法》等规定,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资料。书面请求应说明目的,公司如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有不正当目的,可拒绝并应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若公司拒绝,小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查阅。诉讼中,小股东需证明自己目的正当性。此外,小股东还可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获取公司运营信息。在行使权利时,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避免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过度干扰。
小股东代位诉讼权的行使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当公司利益受损,公司却怠于行使权利,符合条件的股东才有机会代位诉讼。若股东对小股东代位诉讼权行使的条件、具体流程等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在公司利益受损但难以判断是否达到需进行代位诉讼的程度时该怎么办,或者在前置程序履行中遇到阻碍该如何处理等。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其中复杂的法律关系,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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