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法人等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能约定仲裁解决。比如买卖、租赁等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还有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
但有些纠纷不能约定仲裁。像婚姻、收养等人身关系紧密的纠纷,以及依法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都不适用。
约定仲裁时,仲裁协议得明确具体。要包含请求仲裁的意思、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保障仲裁程序顺利开启。
二、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比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不能仲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这类主体不具备独立订立有效协议的能力。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违背了当事人真实意愿。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无法确定仲裁机构,协议便无法有效履行。
5.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一旦仲裁协议存在上述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当事人不能依据该协议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三、仲裁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仲裁协议有效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2.意思表示真实。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致使意思表示不真实,仲裁协议无效。
3.仲裁事项属于仲裁协议范围且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约定的仲裁事项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4.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明确指出具体的仲裁机构,否则协议可能无效。
5.形式合法。仲裁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以其他书面方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符合以上条件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发生纠纷时可依此申请仲裁。
合同纠纷仲裁在平等主体间的财产权益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我们明晰了哪些纠纷能约定仲裁,哪些不能,以及仲裁协议该如何明确具体后,或许还有一些延伸问题。比如,若仲裁结果不满意,是否还有其他救济途径?又或者,在仲裁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与提交有哪些特殊要求?如果您对合同纠纷仲裁相关事宜仍有疑问,想要深入了解这些拓展内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全面解答,为您在合同纠纷仲裁中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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